平政〔2020〕1號
平輿縣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2020年1月16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辦〔2019〕20號)、《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駐政辦明電〔2019〕104號)要求,縣政府對2013年1月1日以來發布的現行有效的縣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F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平輿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平政〔2013〕1號)等371件規范性文件決定繼續有效。
二、《平輿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平輿縣“十二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的通知》(平政〔2013〕2號)等329件規范性文件決定廢止。
三、《平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輿縣白芝麻食品產業園招商引資優惠辦法的通知》(平政辦〔2018〕105號)決定修改。
凡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凡決定修改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由起草單位重新起草報縣政府印發,逾期自動失效。
縣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抓緊對本部門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廢止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以及被新規定涵蓋或替代、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已過適用期的規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一并進行修改,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向深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附件:1.平輿縣人民政府決定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371件)
2.平輿縣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329件)
3.平輿縣人民政府決定修改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1件)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